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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中心日常考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1-01   浏览量:5529

为强化招标采购中心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日常考勤。

考勤实行签到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签到及统计工作, 8点半之前签到不需要注明时间,8点半之后签到应注明具体签到时间。办公室每月汇总考勤记录,公布统计结果,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依据。

二、教职工请假均应履行手续

1、中心领导因公(私)外出,按照《江西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告、因私请假制度》文件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中心人员因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一律按《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江财字〔2009〕74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具体参照《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江财字〔2009〕74号)第五条)。

3、三天以内的请假以当面口头表述或发短信、微信的形式。超过三天的,一律以书面形式。科员向科长请假,科长向分管副主任请假,副主任向主任请假。主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在征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办事。原则上科室领导有一天的批假权限,分管中心领导有两天的批假权限,中心主任有三天的批假权限。三天以上需报校人事处批准、备案。所有经过批准的请假,均必须及时向中心公办室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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