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心举办2023年第一期“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会”
9月18日上午,招标采购中心举办了2023年第一期“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会”,会议由汪宗亮主任主持。邀请了学校财务处、财务结算中心主任熊立芬、审计处长处章俊、副处长兰涛及部分审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由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珍珍进行案例讲解分析。
朱珍珍首先介绍了公司经营基本情况,然后以“某单位移动执法岗亭采购项目”和“S站点环境空气监测设备整体更新采购项目”为案例,从案例基本情况、质疑回复、投诉处理及法律依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分析了案例中的亮点及突出的问题,并分享了四点启示:一是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确保招标文件条理清晰,前后表述一致,以免造成理解上的歧义。二是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项目,对于要求提供原件证明材料的,招标文件要作出明确的规定,有利于评审专家评判。三是对于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采购项目,不能指定检测机构 ,否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规定。四是政府采购信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格式、内容、渠道进行发布,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会上,大家纷纷提问,发表意见或看法,现场讨论激烈。此次案例分析会,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业务课,对提升中心全体人员招标采购业务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地推动和促进作用。